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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 献智民法典下检察履职担当

浙江检察 嘉兴检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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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即将实施之际,12月15日,由浙江省检察院、《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主办,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桐乡市检察院承办,《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提供学术支持的“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此次论坛主题为“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来自全国四级检察机关、高等院校代表以及部分论文获奖作者共1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永良在致辞中表示,此次论坛聚焦“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探索新时代“四大检察”视野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必将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治理提供新思路,拓展新局面。嘉兴作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运用和深化好研讨成果,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大数据时代公民信息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发展数字经济、加强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建设、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了专门部署。此次论坛以“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为主题,就是希望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分析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探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新路径,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指出,此次互联网检察论坛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后、民法典正式实施前举办,可谓是恰逢其时,我们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将其融会贯通到检察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本质内涵,为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支撑。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社长徐鹤喃在论坛上揭晓了“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主题征文活动获奖名单。

颁奖仪式 

据了解,此次论坛共收到征文205篇,经过初审及匿名终审,评选出一等奖4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19篇,主席台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


与会人员围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述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法应对”及“检察履职与个人信息综合保护”三大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交流。来自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广东、广西、福建、重庆等地的检察代表和法学院校专家学者,结合自身实践与研讨议题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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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作了题为《民法典视野下的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概念解读》的主旨演讲。他重新界定了个人信息的概念,认为个人信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与个人身心有关的各种符号形式,这类信息不具有社会性,与其他人没有关系,是与隐私和人格权紧密相关联的;第二类是在政治、经济、文化各种社会生活当中、各种活动场所产生的,需要通过这些信息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交往,这类信息具有社会性。对于第二类个人信息,重点是如何有效防止滥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挂职)、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作了题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反思与探索》的主旨演讲。她认为,个人数据既涉及到个人信息方面的权益,也涉及到企业、产业的利益,还涉及到国家安全方面的利益,各部门要在整体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协同保护。针对个人信息权益被广泛侵犯的现象,劳东燕从个人信息国内保护现状、现有的法律保护框架、如何构建合理的法律保护框架等方面提出思考。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她认为当前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对数据主体的保护与救济偏弱,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收集与使用数据行为的监管,并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作了题为《检察融合发展理念引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的主旨演讲。他表示,在民法典即将正式实施的时候研讨有关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特别是司法权在其中的作用恰逢其时。他从现实案例、司法状况和相关法律制度三个方面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救济途径和制度安排的理论背景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并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建议融合“四大检察”职能,形成保护个人信息的合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王敏远谈了“一个感想、三个体会”。他强调,法律人要“勇于守旧,乐于迎新”,无论时代怎么变化,法律人要守护初心,坚守公平正义;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民法典即将实施的时候,面对个人信息保护这样新的问题应该设定新的目标、解决新的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方法。他认为,在个人信息利用过程中,要最大限度考虑如何保护个人的相关权益;同时,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仅是司法的问题,更应该是相关部门法的共同责任,要“诸法合力、协同治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复杂,保护方法需要因时而变,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邓云作会议总结,他认为本次论坛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议程紧凑、效果良好,与会代表深入研讨交流,提出了很多有见地、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发言精彩、观点精辟、亮点纷呈,展现了各位专家学者和检察同仁对落实民法典、保护个人信息、推进法治事业的强烈的责任担当。在举国上下都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即将实施的时刻,举办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为主题的论坛时机很好,意义重大。论坛在议题设置上既有对民法典视野下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前沿探究,也有检察官的深入探索,是理论与实践的一次生动结合,也是理性思考与感性探索的有益融合,更是学术与实务成果融通。这次论坛还开通了网络现场直播,为检察人员学习论坛内容提供了机会。

另据了解,浙江是互联网产业发展和数字经济大省,全国首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已成为引领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云上浙江”“数据强省”已成为大数据时代浙江发展的新坐标。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互联网领域治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浙江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数字浙江建设的意见,积极融入数字浙江建设;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网络诈骗、P2P平台、电子商务“涉网三领域”犯罪专项整治,净化互联网环境,取得积极成效;推动成立互联网法治研究联盟,在杭州市、桐乡市检察院设立互联网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与浙江大学、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召开了多届互联网法律大会和检察论坛,此次又联合召开“2020乌镇·互联网检察论坛”,为互联网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提升。比如,“淘宝刷单”案、“撞库打码”案等多个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宁波海曙“骚扰电话”整治公益诉讼案入选2019年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诸暨市房地产、装修行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互联网数字经济的高度发达,对涉互联网案件办理的大胆探索,为浙江省检察机关打造智慧检察、加强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奠定了基础,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 高水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决定》,提出构建法律监督“八大格局”和打造十二项具有全国影响、浙江辨识度的检察标志性成果,其中“发挥数字浙江优势,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智慧检察’品牌”就是十二项标志性成果之一,这既是浙江省检察机关对数字化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期待,也体现了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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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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